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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价2023最新价格_天津房价2021最新价格
tamoadmin 2024-07-16 人已围观
简介1.武清翡翠半岛的房价为什么低2.高考移民放弃郊区杀回学区房,天津中心城区楼市悄然升温3.两年之内,天津的房价会怎样变化?4.2021年12月份70城房价公布,你认为哪些城市有投资的潜力?5.天津房产税2021征收标准6.《天津市新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8月1日起施行一、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一、天津二套房有哪些1、二套房政策为:二套房首付最低为总房款的40%以上。2、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
1.武清翡翠半岛的房价为什么低
2.高考移民放弃郊区杀回学区房,天津中心城区楼市悄然升温
3.两年之内,天津的房价会怎样变化?
4.2021年12月份70城房价公布,你认为哪些城市有投资的潜力?
5.天津房产税2021征收标准
6.《天津市新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8月1日起施行
一、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一、天津二套房有哪些
1、二套房政策为:二套房首付最低为总房款的40%以上。
2、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要看人的个人征信和收入能力综合确定的。
3、二套房的契税为总房款的3体收取范围在2%-4%。
二、购买二套房的条件
1、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买房,
2、买过一套房,后来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再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二、天津2021年二套房有什么新规定?
首付60%,利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在天津购房如果二套的什么政策
买二套私产房子利率上浮10%首付按揭6成公积金5成也上浮契税3%。
一次性买契税3%。
公产可以买没有要求但要天津非农户口
四、天津二套房首付新规定有哪些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少业主会选择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宅。因为城市的房价很高,大部分业主会选择买房,而买房需要先准备好首付款。那么在天津,对于二套房首付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r\n\r\n\r\n\r\n1、二套房的首付多少通常跟规定的首付比例有关,根据天津市政策的相关规定,个人申请商业或者是公积金购买二套住宅,其首付比例最低为房款的60%。根据天津市公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购房二套房,其额度最高为40万元,额度不能高于账户余额的10倍,额度为1千元的整数倍,千位以下不为零,则千位加1。\r\n\r\n\r\n\r\n2、根据天津市规定,居民家庭已有一套住宅或者是在本市没有住房但是有房贷记录,再次申请买房时,是按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的。大家申请商业住房,期限不能超过25年;申请公积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期限不超过30年;购买私产房,例如自建房,最高期限为20年;购买公有住宅产权,其期限不得高于10年。\r\n\r\n\r\n\r\n3、通常来说,银行住房利率会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有所调整。天津二套房房贷利率一般会上浮10%-15%左右,放款周期为一个月。大家在申请银行买房时,最好到银行了解其住房的相关政策。\r\n\r\n\r\n\r\n小编总结:关于天津二套房首付新规定有哪些,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于天津房贷政策有所了解。大家在天津购买住宅,最好先到相关部门了解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武清翡翠半岛的房价为什么低
房贷最新政策
2021年9月1日房贷新政策出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饥团化:
1、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新房贷政策,《契税法》里的第二条,“国有荼毒使用权出让”修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也意味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方也是需要缴纳契税的旦罩。
2、契税征收主体发生变化
根据新房贷政策,购房者在购烂迟橘房之后,契税的征收主体发生变化。由“土地、房屋所在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变成了“土地和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3、关于免征契税
如果购房者想要将房子过户,新增了两种可以免征契税的办法。并且之前有传言称,9月1日起契税要上涨3%-5%,实际上是谣言。目前的契税一直都是3%-5%,只不过有些地方有政策加持,因此只需要缴纳1%-3%的契税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和个人住房,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和个人住房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和个人住房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另外,两部门表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的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种情况暂不纳入房地产占比计算:一是住房租赁有关,目的是为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二是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不纳入统计范围。
2、除此之外,根据央行两次规定,自2021年开始,购房者将会面临两方面的新变化:一是用商业按揭购房者,如果其重定价日定在1月1日,在本年度其月供将自1月起有所减少;二是本年度新购房者,其将会受到“住房占比”的影响。
第一个变化:商业,月供将有所减少2019年12月28日,央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第二个变化:个人购房受到“住房占比”影响2020年12月31日下午,央行在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扩展资料:
1、银行系统中的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占银行业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房地产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占比”,是个人住房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占比”和“个人住房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占比”最高,达到总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高考移民放弃郊区杀回学区房,天津中心城区楼市悄然升温
1、价格低,户型方正,但相比较其他项目,100平以上三居做不到H户型,通透效果并不是非常好。周边配套并不是非常的齐全,更多的商业配套需要去武清城区或者佛罗伦萨小镇等。生活并不是非常的方便。
2、容积率低,社区绿化较好,居住较为舒适。户型多样,适合不同需求的客群。劣势:项目周边没有公交车站,公共交通不够便利。医疗,商业等生活配套设施较为缺乏,过于依靠社区底商。
3、翡翠半岛楼盘价格大概就是在10500元/平方米,这个小区它的楼间距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大,而且它的光也很不错,这样家里面就可以晒到太阳。翡翠半岛位于武清新区,而且它也是紧邻京津高速武清北出口。
4、有必要。翡翠半岛位于天津市武清区,紧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和京津冀城市群,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翡翠半岛复式楼用的是高品质建材和设备,居住舒适度高,翡翠半岛复式楼周边有完善的商业、教育和医疗等配套设施,生活便利。
5、武清区翡翠半岛五期的交房时间是2021年10月31日。武清区翡翠半岛五期的房子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周围的配套设施齐全。
两年之内,天津的房价会怎样变化?
“最近看房的人比较多,房价涨跌不好说,但成交量确实高了。”8月17日,中介李卓一直在天津市区各个旧小区穿梭,有客户连夜签下和平区的房源,还有客户前阵子刚买了远郊宝坻区的房,现在后悔不已。
一直不温不火的天津楼市,似乎正在出现变化,起因则是“高考移民”被打击。
8月16日,天津市发布高考报名新政,自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021年11月初)开始,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 学籍”的要求,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报名门槛陡然提高。
作为众所周知的“高考移民”大城,天津曾以较高的一本录取率,吸引各地家长来此落户,孩子考前空降考场,把天津当作升学“跳板”。许多开发商甚至将此作为营销噱头,一些总低价项目、落户盘随之而生。
如今,这条路子行不通了,以后要想在天津高考,必须在当地上高中。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就读证明等行为,将被重点核查。那些打着高考噱头的远郊盘,也将失去部分需求,楼市去化雪上加霜。
不过,教育配套较好的房源,正在新政催化下悄然升温。业内专家认为,原先高中阶段给孩子买房落户并转学的人,新政后必须提前3年买房落户,这部分需求会提前释放,拥有优质教育的城区将更受欢迎。
“高考移民”被坚决封堵
新政出来后,李卓一夜没睡好觉。曾是“北漂”的他,为了孩子上学来到天津。本想着在这里落户买房,让孩子有更大机会上名校,突如其来的新政打乱他的节奏。一整天,他都在询问转学到天津的种种事宜。
按新政要求,如果要在天津报名高考,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
政策三年过渡期是指:2022年参加高考,须具有高三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3年参加高考,须具有高二、高三2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024年及以后高考,须具有高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也就是,均需尽快转学到天津。
突如其来的新政,让“高考移民”在天津成为了历史。
“新政以前,在天津参加高考只需天津户籍,无天津学籍可以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中指研究院天津分院高级分析师牛晓蕙表示,部分人试图通过伪造落户材料等手段骗取天津户口,之后通过买房空挂户口获得高考资格。
李卓也称,之前很多家长会在孩子高考前快速落户,花几十万在天津买房,尤其是在远郊区域,入手价格便宜、户型小的房源,高考结束后转手卖出。为迎合部分需求,一些开发商打着高考噱头,推出超低总价项目、落户盘。
此后,这种“便利”将不复存在。看到高考新政后,身在河北的张薇也焦虑陡增。原本,她让尚小的孩子接受河北教育,未来到天津考试。如今,要么放弃这条路,要么在高中前就落实好学籍,扎扎实实在当地就读。
能吸引如此多的人“垂涎”,源于天津高企的升学率。数据显示,2021年,天津的本科录取率为81.6%,这让兄弟省份河北“望尘莫及”:同期在河北参加高考的人数为63.4万人,本科录取26万余人,录取率仅41%。
不是河北同学不努力,奈何竞争太激烈,种种原因驱使下,许多家长想走“捷径”,高考移民现象也随之而生。在牛晓蕙看来,“户口整治” “高考学籍要求”双拳落下,对净化天津落户环境、维护教育公平性有重大意义。
楼市分化更加显著
新政之下,天津楼市的“蝴蝶效应”也在悄然发生。“天津刚改变了教育政策,如果要买房的话,确实需要重新考虑一下区域。”李卓称,如果孩子还不到高考年龄,现在不要考虑郊区了。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称,此前市场上存在部分家长,不让孩子在天津上高中,考前直接去高考,这部分人一般在天津区域的非学区房落户。新政后,这部分购房需求会减少,不利于天津周边区域楼市的去化。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津所有区域都是上述情况。许小乐认为,区域减少的购房需求,可能会转向核心区教育配套较好的房源,成为后者市场的增量需求。此外,新政后必须提前3年买房落户,这部分购房需求会提前释放。
“天津高中的升学率不到50%,市区的高中只能市区考,所以上个好初中才是稳妥的选择。”李卓认为,而天津初中也是划学片的,比如南开区还分为北片和南片,好学校在北片居多,最好小学阶段就过来,不影响初中摇号。
这样一来,天津中心城区的价值更加凸显,落户到城六区有更多机会享受优质教育。“如果贸然从外地转学过来,不管小学还是初中,是很难转到好学校的,都得从官方渠道询问,看哪个学校有位置。”他说。
据悉,新政出台仅一天,天津中心城区二手房成交已悄然升温。以天津和平区树德里一套房源为例,该房源面积仅18.24平方米,总价157.5万元,但不少人想要下手,就是为了给孩子提前规划,落户上当地的学校。
李卓昨天就刚成交了一单。“高考新政出来后,客户连夜赶过来,要把之前看的房子定下来。之前他并没有诚心买,现在政策出来、孩子也该上学了,想着抓紧入手。现在,很多看中心区二手房的人都是这种想法。”
从房价表现也可见端倪。一直以来,天津楼市阴跌绵绵,但在过去的7月份,天津房价罕见翻红,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4.3%;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0.1%,时隔两年新房、二手房同环比均上涨。
在成交个案上,李卓也嗅到了变化。“今年三月份,众诚里30~40平米的房子大概在210万左右,现在涨到了220~230万,去年疫情的时候更低,大约180万。房价走势需要更多成交来观察,但目前成交量是起来了。”
实际上,“积郁”已久的天津楼市,到底会呈现什么走向,现在还难下定论。毕竟,过去10年间,天津的人口增量甚至不敌廊坊和石家庄。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为1386.60万人,10年间仅增加了92.78万人。
可以确定的是,楼市分化将更加显著。“天津市场现在不太景气,市区还好,环城除了几个热门板块,其它都在略微下降。”当地一房企人士称,现在市场积攒多年的二手库存太多,7月房价上涨,其实也是受热门区域、板块的带动。
新房市场也是如此,中心城区供不应求,有环城区的盘却在降价甩卖,均价两万的楼盘,能给到渠道商一万七左右的价格。还有房企16年拿下的地王,限购后价格一落千丈,至今没等来回暖解套,售价刚及当年的拿地价。
2021年12月份70城房价公布,你认为哪些城市有投资的潜力?
各位好!,近期,评价里问各部房屋的朋友们,谈一下我本人浅见:回答里例举的那好多个地址就是我自身感觉将来很有可能增值发展潜力大一丢丢,且较非常容易转手的。较为偏重从资本增值的视角来回应,更适用没有天津工作中日常生活的人,如果是刚性需求自住,就不必考虑到什么升不增值的,没脑子选离工作中得近的,上下班时间实际上是危害满足感的一个关键要素。
房子价格会二级分化天津的房子价格下跌仅仅一个真实写照,在一段时间内,全国房价会发生两极化,一线和新一线关键城市大部分都是有较强的实体线适用,即便 房子价格不增涨,也不会降低,力量薄弱的城市会慢慢发生降低的发展趋势。
而“天津卫”的房子价格,相比于前2年,均值下跌了5000元/平方米。两个星期内,天津一地房价降了72万。是个别情况或是总体发展趋势?天津房子价格确实提高困乏了?
2020年9月第一周,天津房市数据信息公布。二手房牌价由上星期的20057元降至20045元,下跌12元,不断下跌。近三周在售二手房总数各自为141595套、142651套、143075套,不断增涨。环顾全国各地城市,天津的可售二手房总数排行第二,仅次重庆市。从人口数量上看来,重庆人口有3000多万元,而天津人口数量仅有重庆市的一半,可售二手房总数却只比重庆市少2万套。天津房市的库存量工作压力远高于重庆市。再以人口数量与天津类似的深圳市为例子,天津2016年增加住房供给量是23万件;而从2016年至2018年,深圳市增加住房供给量各自为4.04万件、 2.58万件和2.94万件。可以说,天津去产能工作压力十分大。
天津以前是我国城市的引领者。从2010年到2013年,天津的GDP年增长率稳居全国各地第一,各自为17.4%、16.4%、13.8%和12.5%,并逐渐与深圳市、苏州市、广州市等城市市场竞争。殊不知,伴随着是社会经济发展进到新形势,天津的增长势头慢慢变弱。
天津作为一个老工业生产城市,依靠深海,但也与工业生产相关。工业生产城市的发展趋势,看一下山东就知道。90年代之后,工业生产尽管依然是我国的基本,但它已不会再是国家发展的出风口,因而当别的工业生产城市(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等沿海城市)加快起飞时,旧工业生产城市止步不前,差别越来越大。另外,员工流失加快,进而深陷恶循环。
此外,天津离北京市太近了,绝大多数的优秀人才和外来人员都是会大量的被北京市吸引住,次之,也会更趋向于北京市。天津尽管是一个强劲的二线城市,能保持其现阶段的影响力,凭着的大量是以前深厚的基本。
今年是充斥着灾祸的一年,随着着肺炎,及其刚以往的水灾,中国与美国中间的贸易战争一直在开展。基本差的城市当然无法支撑点,天津的房子价格下跌仅仅一个真实写照,在一段时间内,全国房价会发生两极化,一线和新一线关键城市大部分都是有较强的实体线适用,即便 房子价格不增涨,也不会降低,力量薄弱的城市会慢慢发生降低的发展趋势。
自住型商品房如单纯性从自己住视角剖析,由于如今市区的房子价格的确有点儿贵,大部分人包含老天津人换置,也都是会挑选德森四区,德森四县里,优选离工作中得近的,次选定居气氛浓的。津南辛庄、西青中北镇张家窝、东丽万新街全是归属于定居气氛比较好的,塘沽还可以,在滨海县发展趋势的小伙伴们能够 考虑到,但想购买中北镇张家窝这方面的小伙伴们能够 再等等,由于以前价钱炒出较为高,是要比德森四区平均价高许多 的,如今降了一些,因此 能够 犹豫一下,看价钱是否会再次下降,如今想购买的还可以多看一下盘,由于如今新楼盘广泛的特惠力度或是很丰厚,跟市场销售渐渐地磨价,我觉得一万八九至2万一二全是归属于有效价格(不包括花园洋房独栋别墅)。
最终说一句,要不是小孩立刻要念书且对校区有很高规定的,慎买学位房,买的话只有买友谊,由于近期校区现行政策会转变很大,多校划片现行政策应当会在这里两年逐渐贯彻落实。自住型商品房提议先不必太过在乎校区难题。坦白说,我认为天津优质教育这方面做得还不错,名牌大学和普校不容易存有着天差地别。
先上结果:不容易暴跌,个别区稳步增长,剩余区横盘整理或略降。
天津房产税2021征收标准
一线城市都会有前景,特别是一些热点城市群,例如成渝城市群,京津翼,长三角等,这些城市群的城市都会比较有投资潜力。近日,国家统计局再度公布消息表示,上个月,国内70个城市的房价基本稳定,部分城市出现小幅的上涨。从具体数据来看,一线城市商品房价格微涨,涨幅为0.3%,而其他二线城市平均出现0.1%的涨幅,房价水平整体保持稳定,还有三十多个三项城市,也出现0.1%左右的房价涨幅,整体来看,国内房价水平整体保持稳定。从这几个月的数据来看,房价持稳依旧是主基调,而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之间,房价已经拉开了差距。
从去年房地产市场来看,年初由于疫情的原因出现低迷,随时二季度开始反弹,之后三季度房价开始进行调整,到第四季度,基本处于一个稳定的状况。而房地产市场分化已经成为了主流的共识,一线热点核心城市保持了房价上涨的态势,而二三线城市则出现了房价稳中有降的行情。而在区域上,南方的交易更加活跃一些,而北方的房地产市场会更加冷淡一些,而且北方的城市基本处于人口外流,市场萎缩的状况,除了靠近京津翼地区的城市有一定的房价需求,大部分北方的城市出现长期低迷的状况,未来房价可能还会进一步的下滑。
相关专家表示,房价的涨跌主要取决还是金融和人口。在金融方面,首先给房企画出来三道红线,限定了房地产企业的额度,房企在想像以前一样,去用高杠杆模式去开发土地,已经是不可能了。而在银行端,央行也对银行业提出了房贷集中管理,对房企和个人房贷都做出最高限额,也就是说,房地产行业的资金链彻底被管控住了,银行的钱很难再流向房地产领域了。
而在人口方面,随着一线城市人才政策的不断放宽,大量人口涌进大城市,很多二三线城市面临人口流失的问题,也许这个问题短期内不会起到明显变化,但长期来看,二三线城市的刚需人群会开始下降,而存量的房产供给过剩,降价就成为必然的事情了。而且在一些经济发展明显落后的城市,房价已经脱离了实际的需求,所以未来大幅降价已经是必然的事情。
《天津市新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8月1日起施行
天津房产税2021征收标准如下: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里,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房屋交易税—营业税为:成交价乘以5%;5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7月30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公示。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详细情况如下:
各区人民,市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办公厅
2021年7月27日
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第一条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还迁安置住房或购房人无需向开发企业支付房价款的项目不纳入监管范围。
第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负责本市(滨海新区除外)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委托区住房建设委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市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中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区内配套建设等费用的资金实行全程监管。监管资金应当用于该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监管资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区域、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调整。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止。
第六条 完善全市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信息化管理。
第七条 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配合资金监管机构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后,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选择商业银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销售许可申请对应账户的原则开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按幢或者多幢开立,并由资金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第九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监管项目的名称、坐落位置;
(三)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四)监管项目范围;
(五)监管资金使用节点;
(六)监管资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变更企业名称、监管账号等相关信息的,应当到资金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
购房人应当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网银转账等方式将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第十二条 每笔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资金监管机构通过监管系统计算出监管资金额度并实施全程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提取全程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有关建设。
第十三条 监管资金按照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等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
6层以上(含6层)17层以下(含17层)的建筑,可增加“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18层以上(含18层)的建筑,可增加“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拨付监管资金:
(一)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40%;
(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70%;
(三)完成竣工验收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94%;
(四)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99%;
(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可以申请使用剩余监管资金。
6层以上(含6层)17层以下(含17层)的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55%;18层以上(含18层)的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节点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分别不得超过监管资金的50%和60%。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免除同等额度的资金监管。
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提取监管资金时,应当按节点向资金监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的,可直接申请该节点监管资金;
(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的,提交主体结构质量验收相关材料;
(三)完成竣工验收的,提交竣工质量验收相关材料;
(四)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材料;
(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提交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相关材料。
6层以上(含6层)17层以下(含17层)的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的、18层以上(含18层)的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的,提交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提取监管资金前,应当由区住房建设委对项目工程形象部位进行现场查看,现场查看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提取监管资金,资金监管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出具同意拨付证明;不符合的,退回补正。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行应当依据资金监管机构出具的同意拨付证明和传输的电子信息,于当日拨付资金。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所辖行监管账户内的相关信息汇总后,提供给资金监管机构。
第二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取消缴款通知书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结算退款,房价款应当自办理退房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退还房价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监管系统申请提取该套房屋留存在监管账户中的剩余部分监管资金。
第二十一条 应纳入监管的预售资金与实际缴入监管账户的资金不符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资金监管机构出具的资金冲正证明,到银行办理冲正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可申请解除监管,资金监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解除对监管账户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对监管账户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商业银行有义务证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监管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资金监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用自有资金补足扣划资金。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暂停其资金拨付、关闭该项目网上打印商品房买卖合同功能,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未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的;
(二)未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将房价款退还购房人的;
(三)提供虚材料的。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行未按照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及时入账、拨付资金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擅自拨付或者挪用资金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追回款项,资金监管机构暂停与该违规银行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人员在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格式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建筑设计规范、房地产市场变化等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对监管资金使用节点和相应资金使用额度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二十九条 滨海新区范围内商品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工作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